郑洪利,教育学院教授,中国心理学会首批临床心理注册督导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委会常委、团体心理辅导专委会常委、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理事,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山东高校心理健康研究研究会副主任,青岛心理学会理事长,青岛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主任等。曾获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佳(TOP TEN)专家,全国高职心理健康教育十佳教师,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山东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山东省职教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