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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8 16:33:54    来源:    

技术学院岗聘[2022]4号

各二级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7号)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修订)》(技术学院党字[2021]1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为科学规范有序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聘范围及申报条件

1.竞聘范围

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在编人员(含总量控制人员)。

2.岗位类型

主系列:高校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共分为3个类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及社会服务型;

辅系列:工程技术系列、档案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出版编辑系列、研究系列、实验系列。

3.岗位层级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为层级竞聘,具体为:正高级(4级)、副高级(7级)、中级(10级)。

4.各系列聘用基本条件

各类岗位的竞聘条件详见《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技术学院党字[2021]12号)(附件1-1)。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7号)有关规定,国家和省规定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需要取得相应序列及等级的资格证书。

5.各项成果的统计、计算时间

有关成果、荣誉、获奖等的统计、计算时间结点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授课工作量、教学效果评价等统计以学期为单位,截止到2021年秋季学期。

二、竞聘组织

正高级岗位、思想政治辅导员(副高级)、主系列兼岗人员、辅系列等岗位的竞聘,由学校统一组织。

主系列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的竞聘授权二级院部成立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本部门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竞聘方案进行等额推荐拟聘用的人选,由学校按程序研究聘用。

三、竞聘岗位数额

说明:根据学校当下基本办学情况,人文社科类具体指旅游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健康学院所涉学科;理工科类具体指海尔学院、信息学院、生物与化工学院所涉学科。

四、报名

1.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符合直聘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直聘,填写附件3-2-4,不占用本部门竞聘指标。

3.符合主系列“教学为主型”申报条件的填写附件3-2-5,符合“科研及社会服务型”申报条件的填写附件3-2-6,其中竞聘副高级及以下相关岗位的,向相应竞聘工作小组申请,经严格对照竞聘条件并审核认定后,按程序聘用,占用本部门竞聘指标;竞聘正高级相关岗位的,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审核研究认定后,按程序聘用,不占用正高级竞聘指标。

4.兼岗人员申请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需先填写报名表(附件3-2-9),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按相应序列和岗位条件及程序申报,填写相应申报表。其中符合“教学为主型”、“科研及社会服务型”的,向兼岗人员竞聘工作小组申请,经严格对照竞聘条件并审核认定后,由学校按程序聘用,不占用兼岗人员竞聘指标;辅系列兼岗人员向辅系列竞聘工作组申请,参加辅系列竞聘,占用辅系列竞聘指标。

符合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特聘条件(详见附件1-2)的人员,可按程序申请特聘,填写附件3-2-7。

5.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省厅职称评审权下放前(2015年9月21)已经学校研究推荐并被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审定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能聘用的(不含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情况),经本人申请,填写附件3-2-8,二级学院在落实后可根据具体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完成情况、现实表现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交学校按程序聘用,不占二级学院竞聘指标。

6.由于竞聘程序、聘用周期及退休政策的原因,距离法定退休不足4个月(8月31日前退休)的教师,不再受理竞聘报名。

9月1日(含)后退休的教师,如遇疫情等特殊原因造成竞聘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涉及相关人员不能在退休前完成聘用手续的,仍按原岗位退休。

五、工作安排与计划

1.5月上旬,发布竞聘方案及通知。

⑴各部门竞聘工作小组启动工作,受理本部门教师报名、资格初审、各项工作联络等。

⑵学校统一设立辅系列及兼岗人员竞聘工作组,成员由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信息中心、财务处、审计处、图书馆等部门各推荐一名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办事公道、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原则上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拟推荐名单于5月13日下午16:00前报人事处,联系人:李慧),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1008室,主要负责辅系列、兼岗人员的申报、资格初审等工作。

2.5月11日(周三)下午,召开2022年专技岗位竞聘工作部署会暨政策说明会。

时间:14:00—16:00,地点:艺术厅。

3.5月31日前,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各岗聘工作小组审核材料、民主测评(测评表可参考附件6)及材料预公示、公示等。

各聘用工作小组要根据本部门情况、有关程序要求和学校的整体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本部门的工作进程。为确保有关事宜及时上传下达,学校岗聘办将建立QQ工作群(群号:307379450),各工作小组要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及时入群,以便随时沟通相关岗聘信息。

申报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修订)》有关条件和要求报名,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充分准备并按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至本部门聘用工作小组;辅系列、兼岗人员申报按部门提报至辅系列及兼岗人员竞聘工作组办公室(综合楼1011室,联系人李慧)。

各聘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修订)》和本通知要求,严肃严格做好申报资料审核、预公示、公示等程序。预公示、公示期间,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有关异议,不明确的事宜要及时与学校岗聘办沟通联系。

拟参加竞聘的兼岗人员(含申报特聘人员)填写相应申报材料于5月17日16点前将纸版交至综合楼1011室,电子版发至rygl@qtc.edu.cn,联系人李慧。

4.5月31日(周二)16:00前,各聘用工作小组以部门为单位提报本部门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rygl@qtc.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综合楼1011室,联系人:魏天华。

5月31日(周二)14:00至16:00,各聘用工作小组以部门为单位提报申报人员申报表、情况一览表(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等至材料复核地点(综合楼823、808室,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要求:

⑴佐证材料根据报名表相关内容列出目录,复印件、原件各一套,原件待复审查验后退回。

⑵申报人材料原则上装存在一个档案袋中(由学校统一采购,各部门按需领用),要写明申报人相关信息,材料封面模板参考附件5。

⑶按《实施办法(修订)》规定,以知网检索为标准,由个人自行选择权威机构查重并提供查重报告,申报人对查重结果负责。如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⑷附件3-1系列表为入档表,参竞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填写与附件3-2系列表格一同提交;提交的表格电子版都需要重命名,请按以下样式修改:“附件3-1-1:XX学院-申报教授-姓名-竞聘申报表(入档表)”、“附件3-2-1:XX学院-申报副教授-姓名-申报情况一览表(A3)-教学科研型”。

⑸本通知所附表格与预通知的不同,请各位老师务必提交本通知所附表格。

5.六月上旬,学校聘用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复核、学术认定、量化赋分等工作。

6.六月中旬,公示各类申报表及赋分情况(5个工作日)。

7.六月中下旬,学校按规定、按程序组织聘用评议及会议研究。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按照《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印发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指导意见》技术学院人事发[2021]6号)的规定,授课工作量用于抵充其他工作量后自然核减,不再作为岗位竞聘相应授课工作量的赋分。

2.按专业教师引进的新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须先从事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此次符合竞聘中级岗位条件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按辅导员系列或高校教师系列条件、标准参加竞聘,不影响将来继续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竞聘副高级辅导员岗位的,必须是专职辅导员,且竞聘成功后要按要求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

七、工作要求

岗位聘用工作是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相关政策解释传达到位;同时,要随时关注老师们在岗聘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有效解决或与学校岗聘办沟通对接。全校上下共同努力,协同配合,确保2022年岗位竞聘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开展。

学校岗聘工作联系人:魏天华,8610 5538

科技处联系人:管丽君,8610 5552

教务处联系人:赵强,8610 5536

教学效果评价联系人:宋艳玲,8610 5362

学工部联系人:赵红玉,8610 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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